背景:
近日對於『加害人』與『被害人』兩者角色有著許多的討論,在我們的社會文化裡,對於這兩者往往有著較為既定的標籤。例如:談論所謂『加害人』時,會傾向從這群人就是十惡不赦、甚至是基因有問題壞胚子的面向來看。而對於所謂『受害人』,則容易只被看到是遍體鱗傷、沒有力量人們的角度。當然,在不同位置去思考,也會是不同的,例如:司法系統看待所謂『加害人』,需要從危及社會、處罰和再犯等等的考量。然而,在一些『加害人』的身上,我們也常常會看見『受害人』的影子存在,例如:施暴者,通常也有許多未被好好對待的成長經歷。或者人們在面對創傷時,敘事提到『雙重故事』的概念:人們不會只是被動的接受傷害,相信人們是積極面對挑戰和展現生命的韌性。例如:一位儘管仍然處在家庭暴力危險的太太,我們要看見她從先生回家就留意先生眼神、有沒有喝酒、計畫逃跑路線、收好證件等等的行動,去看見這位女士處在家暴受害人的比較無力身份下,仍然也在積極努力的想辦法,還有其他已經在做,而且很有力量的部分。
在多元觀點和價值下,似乎很難只用單一、絕對、兩極化的分類來看待做為『人』的豐富性。像是作為心理工作者除了有一個提供專業知識、協助來訪者的身份外,我們無法否認,透過陪伴關係,心理工作者在過程裡,影響了自己真實生活的關係,並且共同學習身為人的侷限與豐富。
那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,並不是想討論什麼才是『正確』的定義。而是:
一、我們所處的社會文化的價值,會影響我們如何看待他人這件事。而這看待他人的方向,也會反映出出我們是如何看待『我們自己是誰』這件事。當我們看待自己只能允許一個或較少的面向或角色時,當我們與到挑戰時就容易陷入生命困境。
二」作為陪伴者,像是心理工作、老師、父母等等角色,當我們只允許看待自己是一位提供、教導和給予的關係時,當我們期待透過陪伴對方能夠去發掘自己的力量、自發地產出行動力時就會遇到困難。
題綱:
- 怎麼說只用單一,或者較少的面向、角色來看待自己,我們會容易遇到挑戰?
- 怎麼說如果心理工作者、父母等角色,如果比較侷限在給予、教導角色上時,會有可能讓對方、讓孩子在面對挑戰時,開展出自己力量的困難?
- 談到『多元』的價值與力量,以及面對挑戰與創傷時,人們除了有被影響、被傷害的一面之外,還有積極、努力回應創傷的相信,目前有那些心理學取向談到這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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